成品油定价机制年内微调 将限于两大细节
来源:中国化工信息网 发稿时间:2010-02-04 11:11:09 发稿编辑:幻境
在《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近一年后,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呼声再起。
1月28日,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明确表示,2010年发改委将对成品油定价机制有关细节进行必要调整。
至此,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否会调整已经不存在任何争议,但新的问题却接踵而至:是再次进行“整容大手术”,还是通过“化妆”稍作修改?
2月1日,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级顾问、中国能源学会副会长周凤起对记者表示:“是细节调整而不是大改。例如目前国际油价跟踪时间为22个工作日,要研究看看能否再缩短一些。我个人的观点是,缩为4到5天不太可能,15天左右也许比较合适。”
另外,此次调整可能还会涉及是否修改“4%涨跌幅度”。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决策层会考虑幅度太大而放弃。
细节调整
实际上早在2009年12月底,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已经提到了将对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改革。
按目前实施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流动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来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周望军称,2009年5月份公布的油价管理办法里有一个括号——试行,这就说明这个办法还不尽完善,不是尽善尽美。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政府将对国内成品油价格的监管制度进行一些细节上的调整,使它“更加科学、规范、透明”,这其中也包括社会上反映的22个工作日是否过长,价格的调整是不是能够更加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和消费者的需求等等。
根据周望军的说法,发改委显然无意对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做“整容大手术”。
中石油(12.96,0.13,1.01%)集团一位人士对此亦持相同看法。“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现在的机制也是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多方讨论才定下来的,不会轻易就大做调整。”
因此,外界将“细节”调整的焦点放在了“22个工作日和4%的涨跌幅度”上。
“这两点相对而言比较容易,其他则比较困难,目前时机还不成熟。”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对于跟踪时间的缩短程度,他的看法与周凤起颇为相似。“跟踪周期从22天降到14天比较好。在历史上,一周调一次的时期也曾出现。”
同时,林伯强还认为,“4%的涨跌幅度也可以降到更低的水平,这样调整会更频繁,更能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消费者也会习以为常。”
湘财证券研究员表示,对于“22个工作日和4%的涨跌幅度”两条红线,尽管经常导致调价节奏“慢一拍”、成品油调价与国际油价变动反向的现象,但这恰恰是“半市场化”带来的平滑作用。因此,两条红线都变动的大调整可能性不大,变动其中的一条的可能性较大。
湘财证券研究报告认为,微调将减小炼油毛利的波动,有利于炼油企业,中石化和中石油将受益,中石化则将是最大的赢家。2010年中石化的炼油毛利将能维持在7美元/桶左右,桶油EBIT(息税前利润)为2.5到3.0美元/桶。
微调始因
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实行1年多来,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调整了9次,其中“5升4降”。
有分析认为,新机制的确定让成品油调价频率逐渐趋于稳定,总体上来说,保证了炼油能盈利,但业界一致承认目前机制存在“国际油价动、国内成品油价不动”、“国际油价下跌,国内成品油价却上涨”等尴尬局面。
“发改委在执行成品油调价时,除了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化,还同时考虑国内原油和成品油的供需平衡、炼油企业的盈利水平、消费者的承受能力、社会公众的舆论压力等因素,在调价时间和调价幅度上存在‘追跌不追涨’的特点。”湘财证券研究报告指出。
这种特点主要表现在调价时间和调价幅度两方面。
从2009年调价时间来看,7月29日和9月30日两次成品油价格下调距离前一次调价的时间间隔基本为22个工作日,而9月2日和11月10日两次成品油价格上调距离前一次调价的时间间隔分别为25和26个工作日(11月10日调价的时间间隔除去国庆假期)。
另一方面,成品油价格下调的幅度基本与原油基准价格的下跌幅度一致,但成品油价格上调的幅度与原油基准价格的上涨幅度相比,则往往不到位。
“特别是2009年9月份的2次调价,由于国庆长假因素,月初上调时间延后而且调价严重不到位,月末下调则准时而且调价到位,直接导致8-10月份的炼油毛利大大压缩,中石化8-10月份的炼油业务处于亏损线附近,直到11月10日的上调才稍微好转。”湘财证券研究报告称。
据了解,去年年底,在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一周年之际,国家发改委曾组织石化双雄与业内专家座谈,涉及关于22个工作日是否过长、国内油价可调整的表述是否过于透明等多方面的问题。
两大巨头在会上认为,现行办法使成品油调价机制过于简单、透明。在22个工作日调价间隔机制下,贸易商往往能提前预测到国内成品油价走势,从而导致投机、囤货等现象在各地频频发生,不利于整个油品市场秩序的稳定。他们建议采取多种方式,模糊化处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包括重新调整国际成品油价格计算方法、启动调价的涨跌幅度等。
但两大石油公司这一建议并未在业内获得广泛认同。
一位与会专家对记者表示,“现行机制的透明度就比较合适。一旦重新模糊化以后,连投资人都会弄不清状况,反而会使外界猜测更多。”
上述专家称,“两大石油公司现在已经被说服,现在已经没有再这么提了。”